关于给予陆敬元同学的除名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4 13:24:5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学工处通工贸学工纪〔2023〕59号 关于给予陆敬元同学的除名决定 22多媒体高技班陆敬元同学本学期已累计旷课60学时以上。依据《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给予陆敬元同学除名处理。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学 生 工 作 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终审:学工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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