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黄佳乐等同学的除名决定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学工处
通工贸学工纪〔2022〕52号
关于给予黄佳乐等同学的除名决定
20高电商1班黄佳乐等同学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未报到,已累计旷课60节以上。依据《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除名处理。
20高电商1班 黄佳乐
18高模具班 明 亮
18高模具班 蔡宇涵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学 生 工 作 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终审:学工处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学工处
通工贸学工纪〔2022〕52号
关于给予黄佳乐等同学的除名决定
20高电商1班黄佳乐等同学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未报到,已累计旷课60节以上。依据《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除名处理。
20高电商1班 黄佳乐
18高模具班 明 亮
18高模具班 蔡宇涵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学 生 工 作 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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