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宿舍“十不准”、“十严禁”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11 09:51:00 浏览次数: 【字体:

学生宿舍“十不准”、“十严禁”

 

一、不准随意调换寝室及床位、窜宿舍,私自接待非室内人员留宿,留宿其他宿舍或晚归。严禁夜不归宿。

二、不准擅自搬动、拆卸床铺、水龙头、摄像头等公共设施,严禁踢门、踢墙、破坏公物。

三、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水壶、电吹风等),出现长明灯、长流水。严禁私接灯头、插座。

四、不准大声喧哗、敲门、踢球,打球。严禁爬窗户、爬落水管、翻越栏杆,将身体伸出栏杆外。

五、不准打牌、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下载、观看、传播淫秽视频、文字、书刊。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盗窃他人财物。

六、不准抽烟、带火柴、打火机进入宿舍区。严禁生火、玩火、燃放烟花爆竹。

七、不准未经请假拖延离开宿舍时间或中途提前回宿舍。严禁辱骂检查人员和硬闯宿舍大门。

八、不准不做卫生、不整理内务,向走廊内或向窗外、楼下倒水和乱扔垃圾,弄脏墙壁、践踏草坪。严禁高空向下扔重物。

九、不准拖延熄灯时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将饭菜带入宿舍。严禁聚众起哄闹事。

十、不准恃强凌弱,结帮聚派,严禁压迫、敲诈其他同学。

 

    注:①早上离开宿舍时间最迟不超过7:30,中午最迟不超过13:20;

        ②宿舍大门关闭时间最迟不超过晚上21:00;

        ③寝室熄灯时间最迟不超过晚上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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