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11 10:02:00 浏览次数: 【字体: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集体宿舍的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文明、安全、舒适的宿舍环境,可为住宿生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学生集体宿舍的现有条件和学生管理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宿舍管理总则

1宿舍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住宿生凭住宿生胸卡进出宿舍大门,并自觉接受门卫管理、检查。毕业、退学、改走读等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男女宿舍不准异性进入。住宿生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指定床位入住。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外人(包括学生家长和非本宿舍学生)。

3、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得在外住宿或留住其它宿舍。学生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的,必须向班主任、管理人员请假,并填写《住校生离校请假单》,征得批准后方可离校,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4、住宿生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能影响他人休息(不收听音乐、广播或打电话等)。无特殊情况,在上课(含自习课)期间必须离开宿舍。

5、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谅解,相互照顾。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信息、书刊和声像制品。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6、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楼下倒水和乱扔垃圾,自觉做好卫生值日及包干区卫生工作。

7、严禁在宿舍区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住宿生要做到文明守纪、团结和谐。

8、每日宿舍都有检查、考核,每月汇总评比,凡被评选为文明宿舍的,学校将给予该宿舍成员一定的奖励。

二、安全保卫实施细则

1所有住宿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意识。任何人不允许将身体伸出栏杆外、爬窗户、踢门、翻越栏杆或在宿舍和走廊内搞笑打闹,以防意外发生。

2、任何人不在宿舍内抽烟、使用明火、点燃纸屑、使用蚊香等。不允许在宿舍及宿舍区域内私自安装电器线路,不得使用电炒锅、电水壶、热得快、电炉等电器设备。如因违规使用电器设备造成的损坏和安全事故,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全部损失。如有照明线路等电器问题,应及时与班主任和后勤服务部门联系,同时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学生处对寝室用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3、宿舍钥匙应自觉保管好,不乱丢乱放。最后一个离开宿舍者应保证关好门窗、水龙头和电灯。学生平时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门、橱及时上锁。大额现金做到及时存入银行,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学校和宿舍。平时应自觉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遇到各类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和班主任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4、自行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锁好。不得停放于宿舍内和宿舍通道上,如经教育后屡教不改者,一律没收。

三、内务卫生实施细则

1、公共内务卫生:

(1)建立健全宿舍内务卫生轮值制度,值日生必须每天认真履行职责,每周由室长组织全室同学进行一次大扫除。

(2)室内要保持地面干净、玻璃明亮、门窗清洁、空气清新。墙上无蛛网、脚印,无乱张贴、刻、画、涂写等印记。

(3)室内设施和物品放置有序,凳子置于桌子底下,脸盆、水瓶、茶杯排列成行。牙刷、牙膏同向列于杯内。畚箕、拖把等卫生工具统一放置。

(4)厕所随用随冲,不得将塑料袋、瓜皮果壳等倒入水池和厕所中,洗漱用水不离开卫生间,不将饭菜带入宿舍区食用。

2、个人内务、卫生:

(1)床铺设置: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门方向,置于床铺一端中央。枕头平整放在被子内侧,床铺应平整。其他物品一律收入个人壁橱内。

(2)蚊帐悬挂整齐、一致,悬挂蚊帐的支架上严禁悬挂衣、物。

日常穿的鞋可置于床铺下架子上,整齐摆放。鞋跟朝外,上铺鞋置床下左半边,下铺鞋置床下右半边,每床限放三双。

(3)洗过的衣服应及时晾晒到阳台,晒干的衣服应及时收纳,平时使用的被褥应经常晾晒,室内保持空气流通,可有效防止疾病产生。

四、宿舍公物管理细则

1、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等由学校统一配备、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宿舍或个人都不得拿出或私自做其它使用。

2、学生宿舍内公物设施含门、窗、墙壁、洗脸台、面盆、管道、洁具等建筑设施,床、橱柜、桌凳等固定设施,开关、插座、日光灯、空调、换气扇、电话线路、电话机等电器设施,笤帚、簸箕、拖把、纸篓等清洁用具。开学前均由后勤保卫处配备到宿舍,由班主任和班级生活委员逐一验收,并由班主任签收由后勤保卫处统一印制的宿舍公物使用交接单。

3、住宿学生要自觉爱护和正确使用宿舍内公物,正常维修由宿舍室长到宿管员处登记报修,宿管员经班主任认可签字后将报修单报后勤保卫处。除大的维修外,日常维修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如属人为损坏,排查到责任人的,赔偿费维修费直接在责任人押金中扣除,并由学生责任人签字存档;排查不到责任人的,维修完好后则由本宿舍成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由室长或班主任签字认可。

4、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楼通道内的消防设施、夜光灯、过道墙壁、窗户、安全指示牌、摄像头、喇叭等公共设施,发现不良行为要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的则处以五倍以上的罚款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宿舍区过道、楼梯、花圃等公共部位的人为损坏,在一时排查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由该楼层住宿生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学生床位和橱柜由学校提供,班主任指定,学生不得私自拆卸、调换、搬动。在进行学生宿舍调整时,学生只准带走个人物品,不准挪动或搬走任何公物。

6、宿舍管理员每日对宿舍内公物爱护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损坏的,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并查找责任人。学生处将协调各系部在学期期中、期末集中检查宿舍公物完好情况。

7、学生在新学年(学期)入学时预交设备物品保证金,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学生个人保管使用和班级公用设备物品的非正常耗损维修费由学生个人承担或均摊,每学期或学年在学生预交保证金中扣除。

8、全校每一个学生都应自觉形成爱护公物、爱护校园环境的良好风气,学校对爱护宿舍公物完好的班级每学期结束后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损坏宿舍公物现象严重的宿舍和班级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班级量化考核相关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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