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胸卡的管理规定
学生证、胸卡的管理规定
学生证、胸卡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及标志,每个学生应加强责任心,既要随身佩带(戴),又要注意爱护和保管,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证、胸卡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发给学生证、胸卡。新生领取学生证、胸卡后,要加强保管,防止丢失,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胸卡,违者按学院的规章制度处理。
二、学生证、胸卡仅供学生证明身份之用,不得挪作他用,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清楚,方可加盖学校印章,应妥善保管。
三、每个班级新班开课时,学生证应按规定时间到学工处办理注册手续,方为有效,凡无故不注册的学生证一律无效。
四、学生证、胸卡应妥善保管,若有破损、遗失,要及时向学工处呈书面报告申请补发,报告须写明原因,并须经班主任核准签字。一周内予以补发,并收取工本费。胸卡每周一至周五在学工处补办。
五、不得私自涂改学生证、胸卡,不得私自在证卡上粘贴其他贴纸、照片等。证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学生证、胸卡,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纪律处分。
六、凡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项考试,考生必须携带胸卡,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七、学生出入校门、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地,必须按常规佩戴在胸前,不得随意塞在衣袋里或放在其他地方。对不佩戴胸卡的学生,学校保卫人员要严加盘查,可以不让其自由进出宿舍和学校大门,不戴胸卡按人次扣减班级量化考核成绩。纠缠值班人员无理取闹者,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不佩戴胸卡的学生进入办公楼、图书馆时,有关人员可以不予接待。
八、学生退学、转学、毕业或其他原因取消学籍离校者,必须将学生证、胸卡退还学校方可办理离校手续。丢失者应先履行补办手续,或扣相应公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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