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学生工作处院系二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提升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明确院系两级管理职责,强化学生工作二级管理职能,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我院学生工作是指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学生服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进步的事业。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二条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以技强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创新育人模式,以激发二级系(部)活力为核心,以目标管理为导向,以系(部)考核为重点,降低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提升学院学生工作整体水平。
第三章体制机制
第三条管理体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为主实施,党政齐抓共管,院系两级管理,建立两级学生管理与责任分担机制,以二级系(部)为主体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
第四条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系(部)负责”的原则,学生工作处作为学院学生工作一级职能部门,全面统筹全院学生工作开展;二级系(部)是学生工作的主体和具体实施单位,在学生工作处的统筹、指导、服务、督查下全面开展本系(部)学生工作。
第四章基本任务
第五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技强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学风建设为核心,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细化管理为突破,以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为目标,创新育人方式,构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主要职责
第六条学生工作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学院总体工作要求,制定全院学生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各项重大决定。
2.负责统筹全院学生工作,为二级系(部)学生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并开展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工作。
3.确立全院学生工作理念(主题)、建立健全学生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抓好学工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
4.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年度要点,对二级系(部)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和服务。
5.创新教育形式,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学生教育体系,制定学生教育总体目标和分层(类)目标,指导二级系(部)开展学生的德育教育、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就业创业教育、法治安全等教育。
6.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工作状况,制定和提出适合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做好学生工作的研讨与创新工作,不断改进学生管理手段和措施,提升我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7.规范学生警示教育、违纪处分和申诉程序,负责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负责学生各类投诉申诉的处理;协助保卫处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处置有关学生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8.统筹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等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的相关制度,指导院心理辅导机构创新心理委员教育培训模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干预和网上心理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9.负责统筹组织国家级、省(市)级、院级学生评优推先工作。指导二级系(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档案管理、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学生医保、评优推先、贫困学生的救助和勤工助学等日常管理工作。
10.统筹全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会同组织人事处制定班主任教育和管理制度;按照学院规划,定期做好校内校外培训、考核、评优工作;督查班主任深入宿舍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1.配合学院党委和各二级系(部)党支部,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及教育工作。配合后勤保卫处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12.围绕助推学生成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高育人和服务水平;协助信息中心、后勤保卫部门做好学生服务公共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规范学生管理工作流程,简化学生办事程序。
13.负责编制学院迎新、毕业生离校总体方案,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离校等统筹工作,做好新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征兵工作。协助医务所做好新生体检工作。
第七条二级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系(部)实际,制定本单位学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重视学生工作的规范与创新,努力打造特色文化。
2.负责本系(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道德诚信教育、法制法规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研究解决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班级、进宿舍、进社团、进网络等项工作。
3.重视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常规管理,做好学生素质量化考核管理工作。
4.切实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5.协助学生处、教务处等做好学生电子信息录入和学籍管理等工作,规范学生档案管理。
6.规范学生警示教育、违纪处分和申诉程序,做好学生违纪处理、跟踪教育和处分撤销等工作。
7.搞好学生评优推先,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学生医保、贫困学生的救助和勤工助学等学生各类资助体系。做好特殊学生群体(少数民族、单亲家庭、身体缺陷、心理障碍、经济困难等)疏导与管理工作。
9.负责寝室、教室、班级文化建设,开展各项比赛和竞赛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创建文明寝室、文明教室、文明班级。
10.搞好新生入学接待、入学教育和军训、开学典礼、征兵入伍、文明安全离校、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培训;按学院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及转专业等基础性工作。
11.负责本系(部)学生管理员、班主任、见习班主任的选聘、培养、使用、考核、管理。
12.负责本系(部)学生党团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学生党团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13.组织实施本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系(部)心理辅导站,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14.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有综合测评材料、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果、发表论文以及奖惩材料等,尤其是核准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评优成绩,按时按质完成有关材料归档工作。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优推先和学生政审及鉴定工作。
15.建立系(部)班主任岗位津贴考核实施方案,按照学生工作处下发的班主任岗位津贴总额,对本系(部)班主任进行岗位津贴的考核。
第七章经费与管理
第八条学院按统一标准划拨学生管理经费,按目标考核划拨使用。
第八章工作考核
第九条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对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每月考评,并确定各二级系(部)班主任岗位津贴总额。具体办法按《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二级系(部)学生工作月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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