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春自护 暑期安全”2015年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青春自护 暑期安全”2015年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未保办、预防办,各局(公司)团(工)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7月初,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将迎来一年一度的暑期。暑期是青少年中暑、食物中毒、溺水等人身安全事
故额高发期,也是开展“生命教育”的最佳时期。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青少年尊
重生命、爱惜生命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根据团省委统一部署,在2015
年暑假期间继续在全市统一开展以“青春自护 暑期安全”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
一、工作内容
针对在校学生自杀现象,要特别重视和加强针对大中学生的生命教育。各地要以生命教育为主题,以团
中央权益部编发的《青少年自护教育工作通用首手册》(2013年11月由团中央权益部编制,请到南通共青
团群共享中自行下载)中的内容为支撑,用好即将出版发行《青少年自护宝典》(漫画科普版,涉及版权暂
无电子版,后期团中央权益部会下发)。围绕心理健康、人生安全防范意外伤害和侵害行为等,通过现场体
验、模拟演练、发放宣传资料设置警示灯等方式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并通过延伸心理
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排查安全隐患,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
二、工作要求
1.明确重点,加强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本次活动以“生命教育”为重点,强化“生命至上”理念,深入社
区、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构筑大中学生的生命“防线”。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禁止野泳、防范
雷电、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乘车、乘船安全、防范拐卖、诈骗等侵害行为等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等大众传媒以及户外宣传栏、册页、海报等宣传载体开展工
作,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消息以及手机终端应用软件等新媒体网络传播平台,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
盖面,使自护教育活动真正延伸到青少年和相关社会群体。
2.注重协调,延伸服务,扩大活动覆盖面。要注重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加强与公安、教育、交通、安
监、水域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医院、急救等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自护教育的专业化水平。要整合团内
资源,充分发挥各青年组织、青年志愿者及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力量,与全国少工委部署的“中国少年儿童平
安行动”相结合,统筹工作力量和资源平台,共同开展好相关活动。
3.注重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近期部分学校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案例凸显出部分大中学生心理压力过大、心理
承受能力弱的问题。团市委书记室对此次“生命教育”为重点的暑期自护教育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就活动部署开
展作出明确指示要求。请各县(市)区团委、各局(公司)团(工)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各直属单位团
组织精心组织实施,活动开展过程中务必随时向团市委统战部(权益部)报送动态信息和活动图片,并将工
作情况总结及统计表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团市委统战部(权益部),联系人:杨同,电话:0513-85215973,。
邮箱:nt12355@163.com
共青团南通市委
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南通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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