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加强对资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合理配置和提高资产使用效能,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暂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学院设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清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建锋
副组长:曹亚光 冯玮 徐晓静 南小梅
成 员:陈 忠 葛 朗 钱 敏 申保俊 缪俊峰
张献群 丁 峰 朱锦昌 余 炘 高 鹰刘卫航 冒春林 吴京涛 王东明 宋卫兵刘 洪 费 建 施建刚 部门新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丁峰、朱锦昌、吉九莲、许映飞、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组成。
二、资产清查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确定资产状况、数量、位置、价值等,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明确资产所有权,在详细清查资产的基础上,合理调剂和配置资产,处置报废资产,提高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率。
三、资产清查核实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资产归口部门和各使用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对资产清查工作组织不力、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资产清查的方法
1.资产管理处将南通市财政专线上的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云平台中数据导出,分别发给资产归口部门和使用部门,同时提供2017、2020年各部门资产核查清单供参考。
2. 资产归口部门督促使用部门对照部门资产清单逐一清查,注明每一项资产的当前状态、责任人和存放地点等关键信息,按“1正常使用”、 “2闲置”、 “3待报废(有残值)”、“4待报废(无残值)” 、“5已损耗或遗失”、 “6不属于本部门”进行分类统计填在明细表中。
3.部门对明细表中没有但部门实有(原价1000元以上且耐用年限一年以上或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等)的资产需在表下方盘盈处中注明,对无法确认原价的可参考天猫或京东官网同类物品估值。
4. 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资产但出现盘亏(损耗、未收回或遗失等)的情形,需注明盘亏原因,提出处置意见报资产归口部门同意后交资产管理处汇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决定处置方法。
5.部门对反复核查(采用实地查看、咨询前任领导、资产管理员、部门老员工等多种方式)后确认不属于本部门资产但又挂在部门资产明细中的(历次核查清单中均确认不属部门),由部门说明情况,经资产归口部门同意后报资产管理处。如在全校资产盘盈中仍未找到,由资产管理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纪检查明原因,报院长办公会同意后,做挂账处理或代为处置。
6.部门如需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包括转让、出让、出售、置换、捐赠、报废、报损及核销),应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进行相应处理。
7.本学期学院部门调整、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较多,资产归口部门应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要求,督促下属部门及时办理资产交接、移交工作。
8. 6月30日前各部门将资产清查结果的电子件和纸质件在部门内公示并报资产管理处。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处置申请及过程性材料及时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将尽快核对、调整、核销相关账、物。
9.后续资产管理处将对各部门固定资产逐一核对,张贴新版资产标签卡,同时将按上级规定开展部门资产绩效考核。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个人,每学期结束前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责任人相符,确保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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