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节能工作管理办法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节能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节能环保工作,降低学院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传统美德,切实增强全院师生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努力创建节约型校园,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创建节约型校园是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学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师生员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降低学院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实现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创建节约型校园主要是指在学院的教学、实训、办公、生活、食堂、经营、工程施工和其它校园公共场所内节约使用水、电、气、油等能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院成立节约型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学院节约型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保卫处处长兼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院节约型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学院相关节约能源的工作实施方案,分配水、电等使用指标,考虑安装计量仪表,并对学院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各教学系(部)、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节约型校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后勤保卫处负责学院水、电、气等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八条院党政办负责学院公用车辆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四章具体措施
第九条室内照明管理。学院教学楼、实训楼、综合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学生活动场馆等在白天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得使用照明设备。夜间或阴雨天室内光线不足时,可根据室内具体情况局部开灯,同时要做到人走灯关。物业公司、学院导护值班师生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双休日、小长假、寒暑假学生在离校时各系部负责人、班主任、实训教师、物业公司要检查实训场所、教室、宿舍、公共场所的照明灯、电风扇、电子白板、空调等设备电源,杜绝教室、实训场地、办公室、走廊、楼梯、厕所出现长明灯现象存在。
第十条室外公共照明管理。校园路灯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及光线强弱,及时开启或关闭。物业公司要根据留校学生人数和季节确定开水炉的运行台数,满足学生的用开水需求又不造成浪费。
第十一条公共用水管理。公共用水是指学院理论教学楼、综合办公楼、宿舍楼、实验、实训楼及场所、校园绿化、公共卫生保洁等所需用水,学院各部门(物业管理部门)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水源。住宿生按120升每人每天的标准控制用水。未经批准,禁止用自来水、消防水冲洗道路、车辆。班主任要每天主动巡查宿舍楼宇内卫生间水龙头的使用情况,发现跑、冒、滴、漏等现象要及时处理或报修。物业公司管理员、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巡查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宿舍楼等各用水点,防止“长流水”现象,对厕所内的自动冲水装置,发现漏水点,及时处置。并做好每月的用水记录,列入对各部门责任区、班级和班主任的考核。
第十二条消防水源管理。除抢险救灾和消防演练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动用消防水源。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等需要使用消防水源的,须报学校节约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用电管理。办公场所要做好办公室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用电管理工作,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白天光线充足时,关闭照明设备;学生宿舍禁止私接电源,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十四条空调管理和使用。科学合理使用空调,无特殊情况,冬天温度高于18摄氏度、夏天低于28摄氏度及非工作时间不允许使用空调。冬天使用空调时温度设定不能高于16摄氏度,且不能使用其它取暖设备;夏天使用空调时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6摄氏度。使用空调时禁止打开门窗,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前20分钟关闭空调。会议室如使用空调,须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启动,并在会议结束前10分钟关闭。
第十五条开水炉使用和管理。开水炉只对学生开放,每天打水时间:上午 6:30-7:30,中午:11:30-13:00;晚上:17:30-19:00;20:30-21:00。学生不得用盆、桶打水。校内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使用开水炉热水,如发现使用处罚100元次。
第十六条加强校园内商业经营场所、建筑维修工地等水电使用的管理。规范校园内经营场所水电计量仪表的安装;严格审批校园内商业铺面、建筑维修工地的水电使用;认真做好水电费收缴工作,不经审批私接管线使用水电的,按国家、市供电局有关规定以盗窃水电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大容量耗能设备安装审批。学院各部门新增采购安装大容量耗能设备的,须报学院节约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十八条加强校园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站、黑板报、橱窗等校园宣传媒体,开展节能减排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营造浓厚的节能舆论氛围。
第十九条学院将采取计划使用水电指标的管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的水电指标数,认真管理和监督本部门水电使用情况,力争本部门水电使用数量不超过指标数,学院及时公布使用情况,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安装或更换水电计量仪表。为了准确核算学院各部门水电使用情况,学院后勤部门将分批分片安装水电计量仪表。
第二十一条加大科学节能技术投入。学院筹集经费,对学院空调、教室照明、路灯、电梯、供水设施等耗能较大的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节能效果。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院节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学院新建工程一律采用高效节能材料和器具。已建的理论教学楼、实训楼、综合办公楼、学生宿舍等楼房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学院争取筹措落实经费,逐年分批更换使用高效节能器具。
第二十三条统筹协调,解决学院水电设施破损、老设备而造成的水电浪费问题。筹集经费对校园内老化的供水供电设施进行改造;制订落实方案,解决已建工程的遗留问题。
第二十四条 加强电梯管理。综合楼二部电梯根据实际情况,分单、双层使用,寒暑假期间停运一台电梯。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学院公有车辆的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严格执行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第二十六条办公用品管理。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各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制定本学期办公用品计划,分批领取,超计划的要说明理由,原则上在制定计划时按每人每学期10元(办公设备及维修费用除外)。
第二十七条加强办公耗材等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学院各部门提倡无纸化办公,校内通知、简报、工作计划等尽量通过校园网、家校通、电子邮件等现代办公通讯系统,必须用纸的尽量双面打印,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节约纸张。学院节约型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耗材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校园网上通报,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八条节约粮食资源。全院师生要积极参加文明餐桌行动,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尽量吃多少点多少,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学生超市严禁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提倡自带购物袋。节假日特殊情况涉及个别学生在校补课、训练,需在食堂就餐的实行事前订餐制,确保供应不造成浪费。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九条本着合理、公平、安全、节约的原则,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做好节能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节能,并对浪费水电的行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对节能的执行情况作为学院对部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对违章用水、用电、用气等造成事故的部门及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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