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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选工会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改选工会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各部门:

鉴于学校机构调整后,原工会小组和工会会员发生了部门调整和岗位变化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建设,理顺工作关系,经请示校党委同意,拟对校现有工会会员进行重新分组并选举产生新的工会组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小组设置

1.为便于开展工作,拟按照部门处室体系,将校工会会员分为以下十个小组。具体如下:

第一小组

党政办、财务处

第二小组

学生工作处、监察室、工会、团委

第三小组

后勤保卫处、招就处、驾训队

第四小组

教务处、鉴定所、教研处、培训处

第五小组

公共基础部

第六小组

数控工程部

第七小组

电气工程部

第八小组

机械工程部

第九小组

汽车工程部

第十小组

现代服务部

 

2.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参加以下各工会小组:王伟校长参加第一工会小组;顾斌副书记参加第二工会小组;葛小平副校长参加第三工会小组;周荣健副校长参加第四工会小组。

二、工会组长任职条件

工会小组组长在本工会小组会员中选举产生。工会组长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办事,热情为群众服务。

2.具有较好的个人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倾听群众呼声,善于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民情民意。

3.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兼任工会组长。

三、改选程序和方法

1.由临时召集人召集本工会小组会员会议,在全组范围选举产生一名工会组长候选人。

2.校领导按照分工参加所在工会小组的改选工作。

3. 请各处室各部门于3月5日前将改选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4.校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各小组改选结果审核后公布。 

                 

附:校工会分组名册(有下划线者为改选召集人)

    校工会委员会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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