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第四次教代会征集提案的要求
各位代表:
教代会是学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召开教代会是充分体现民主,表达民意的会议,征集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教代会代表提交提案是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为此,做好提案工作是每一位代表肩负的责任,请各位代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为把学院建设省重点技师学院而做出积极贡献。
一、具体要求
(一)代表们要广泛征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教职工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较为详细客观的了解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整理、归纳,形成提案,填写提案登记表。
(二)提案应围绕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改革创新与未来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明建设,创建和谐校园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具有代表性问题方面的内容来提出和征集。
(三)提案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提案要有针对性,提案的落实将对学院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应站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考虑析问题,提出的建议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
4、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院职责、 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提案包括提案名称、事由、具体建议和措施。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二、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 1月8日。
院工会
201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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