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二期实训楼不锈钢制品招标公告
根据学校二期实训楼建设需要,现向社会邀请不锈钢系列制品供应商,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不锈钢系列制品认质认价邀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二期实训楼不锈钢系列制品等项目
二、项目施工地点: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市开发区振兴东路296号)
三、项目招标内容要求:项目具体清单、要求请与施工方直接沟通联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数量、最高限价、税金、中标方法和施工措施等方面全面了解清楚后进行投标。
四、投标要求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书制作要求。
1、凡具有不锈钢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书制作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4)、提供与南通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单笔3万以上的合同
(5)、对项目的技术、数量、税金、配合、施工措施等方面全面了解后,按施工方提供清单中的分项技术要求报价。
注意点:
1、请将以上标书提出的相关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出具用于备查。
2、不锈钢材料为304,投标时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货发票或证明
(二) 入围办法、中标。
由学院监察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质要求、报价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定,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学院将组织人员对投标单位和市场进行认质认价,并对投标单位营销情况、客户进行全面了解,形成考察意见,最终确定入围的合格供应商和价格,提供给施工方三天内确认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三日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否则作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退。
(三)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报名投标前,必须到学院财务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学院开俱收据(不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未中标单位由施工单位及时通知供应商到学院财务处凭收据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回。
(四) 报名投标时间
1、报名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下午3:00前。
2、投标地点: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综合楼901室(市开发区振兴东路296号)。
(五)其他
1.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学院将认真对待,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513-89193982
2、有关技术、数量、规格、配合、价格、税金、送货时间等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施工方联系咨询,学院不负责技术方面的解释。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
4.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验收等(具体按合同实施)。
5.对中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的,经举报查实,即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在规定期限内双方单位无理由不达成协议签订合同,施工单位按不可信处理;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任何竞标。
招标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办公室:0513-8919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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