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交通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智能化交通系统项目招标文件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以下项目拟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智能化交通系统项目。
二、项目要求:
1、规格参数:包括智能道闸系统和人行通道系统两个部分,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清单。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部分: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等。2、主要产品原厂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及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3、递交相关质量保证承诺、服务承诺书及服务责任人。4、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二个部分:
投标报价单,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有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二)资格证明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报价单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资格材料与报价单应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改、补充、修改。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28日 上午10时前。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综合楼504(振兴东路296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 89193860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另定
(二)开标地点:另定
七、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院招标小组进行评标。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评标小组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废除其投标书。
(三)评标方法和程序
1.评标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2.开标方式一般情况下以价格最低进行开标,如项目有特殊性或其他因素则由招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开标方式。
(四)保密
1.评标小组成员名单保密。
2.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澄清或解释,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八、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将告知中标的投标人并签订合同。
2.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九、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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