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招标采购>详细内容

消防维保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以下项目拟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现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编号:

一、项目名称:消防维保项目

二、项目要求:

1、维保面积:目前校园内所有消防设施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电源、探头)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括管路、喷淋泵、各种阀门、电气控制)

  (3)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管路、消火栓及配件、各种阀门、电气控制)

  (4)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应急广播系统

  (6)防火分隔设施

  (7)消防供水设施

  (8)消防专用电话

  (9)灭火器、消防水泵及屋顶稳压系统

  (10)联动控制

3、维修保养范围及服务承诺

保证整个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随时能发挥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排除故障,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方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招标维保中不含材料费、检查费、仅为人工维修服务费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每月维修保养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每季度对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的功能,主机功能(自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火警优先、报警记忆、备用电源充放电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2)、消火栓给水系统

每月检查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每月维修保养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等,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每季度对消防泵的启动功能(泵房手动、远程启动、消火栓按钮启动)、主泵与备泵的切换功能、系统的灭火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每月检查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每季度对消防泵启动功能(现场手动、远程启动、自动启动)、主泵与备泵切换功能、水流指示器和湿式报警阀(含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及其自动泵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除泵房外消防设施的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4)、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每月维修保养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每季度对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功能、事故应急广播选层及强切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5)、防火分隔设施

每月维修保养防火卷门,使之处于正常启动、关闭状态

每季度对防火卷门的启动功能(现场手动、机械操作、远程启动、自动启动)及其防火分隔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6)、防排烟设施

每月维修保养排烟机、电源控制柜、排烟口、防火阀等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每半年对系统内的设备的启停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每月维护保养、使之处于正常状态,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应急转换功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加以排除

4、维保时间、验收等相关要求

本次消防维保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今年年底。(根据全年维保情况,每年一续签最多签三年)。

验收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要求,并通过消防检测要求,取得消防检测合格报告。

三、来院看现场。

四、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消防维保资质证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二)投标时交纳保证金(待定)交至我校招标小组。未中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项目验收付款后无息退回。

(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消防人员资质证书等。2、递交相关质量保证承诺、服务承诺书及服务责任人。3.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4、填写预审登记表

第二个部分:投标报价单,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有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开标时递交)

(二)资格材料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改、补充、修改。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10时前。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综合楼504(振兴东路296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  89193860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另定

(二)开标地点:另定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院招标小组进行评标。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评标小组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废除其投标书。

(三)评标方法和程序

1.评标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2.开标方式一般情况下以投标合格单位的价格最低进行开标,如项目有特殊性或其他因素则由招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开标方式。

(四)保密

1.评标小组成员名单保密。

2.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澄清或解释,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九、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将告知中标的投标人并签订合同。

2.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17年7月1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