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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诚信建设“四〈守则〉,一〈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南通市诚信建设“四〈守则〉,一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央文明办确定的诚信建设制度化这一重点工作,市文明办从培育诚信意识,引导诚信行为入手,研究制定了政务、商务、社会、司法《诚信行为守则》(试行)以及《南通市公民诚信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现将四《守则》,一《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针对服务对象和行业特点,有侧重地抓好《守则》和《规范》宣传普及,迅速形成自觉践行《守则》和《规范》浓厚氛围。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115



《南通市政务诚信行为守则》(试行)


有法必依有诺必践有错必纠


《南通市商务诚信行为守则》(试行)


经营合法交易合规守诺合约


《南通市社会诚信行为守则》(试行)


言行如一人己如一权责如一


《南通市司法公信行为守则》(试行)


公道笃行公断廉洁公平正义


《南通市公民诚信行为基本规范》(试行)


信义无愧信用无欺信誉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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