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诚信建设“四〈守则〉,一〈规范〉”(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诚信建设“四〈守则〉,一〈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央文明办确定的“诚信建设制度化”这一重点工作,市文明办从“培育诚信意识,引导诚信行为”入手,研究制定了政务、商务、社会、司法《诚信行为守则》(试行)以及《南通市公民诚信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现将“四《守则》,一《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针对服务对象和行业特点,有侧重地抓好《守则》和《规范》宣传普及,迅速形成自觉践行《守则》和《规范》浓厚氛围。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南通市政务诚信行为守则》(试行)
有法必依有诺必践有错必纠
《南通市商务诚信行为守则》(试行)
经营合法交易合规守诺合约
《南通市社会诚信行为守则》(试行)
言行如一人己如一权责如一
《南通市司法公信行为守则》(试行)
公道笃行公断廉洁公平正义
《南通市公民诚信行为基本规范》(试行)
信义无愧信用无欺信誉无价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