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激励技工院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不断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全市各技工院校2014-2015学年在编在职(包括合同制)教职员工。
优秀教师评选对象:直接从事基础课、专业理论课教学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担任技工院校现任班主任的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事教育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只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技工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清正廉洁,培养技能人才取得明显成绩,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
2.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
3.认真贯彻教学原则,备课仔细、授课认真。在改进教学方法方面有较明显的成绩,出色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所任课程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达95%以上。
4.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在教研、科研、各类技能大赛、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班级管理及促进就业方面成绩显著。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健康和生活,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6.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端正,工作踏实,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主动为教学排忧解难,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上述条件可根据不同评选对象各有侧重。
三、评选名额分配
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评选。
2.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广大教职员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严格评审;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把真正的优秀人物选拔出来;要注意发现和推荐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切实保证在教学和教学管理第一线的教师数量。
3.各校推荐人员需经学校公示后,分别填写《南通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南通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6月30日前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上报附件3电子档。
4.申报表、汇总表均采用A4纸规格,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严格按下发表式准确填写表格中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主要事迹”栏内容要突出重点,不要插页。
五、奖励办法
对于各校评选推荐出的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公示后,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技工院校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
主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通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3.南通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7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印发
附件1
技工院校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南通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申报称号种类: 学校:
附件3
南通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请用Excel表格制作)
学校: 盖章 2015年 月 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激励技工院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不断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全市各技工院校2014-2015学年在编在职(包括合同制)教职员工。
优秀教师评选对象:直接从事基础课、专业理论课教学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担任技工院校现任班主任的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事教育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只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技工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清正廉洁,培养技能人才取得明显成绩,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
2.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
3.认真贯彻教学原则,备课仔细、授课认真。在改进教学方法方面有较明显的成绩,出色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所任课程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达95%以上。
4.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在教研、科研、各类技能大赛、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班级管理及促进就业方面成绩显著。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健康和生活,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6.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端正,工作踏实,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主动为教学排忧解难,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上述条件可根据不同评选对象各有侧重。
三、评选名额分配
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评选。
2.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广大教职员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严格评审;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把真正的优秀人物选拔出来;要注意发现和推荐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切实保证在教学和教学管理第一线的教师数量。
3.各校推荐人员需经学校公示后,分别填写《南通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南通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6月30日前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上报附件3电子档。
4.申报表、汇总表均采用A4纸规格,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严格按下发表式准确填写表格中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主要事迹”栏内容要突出重点,不要插页。
五、奖励办法
对于各校评选推荐出的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公示后,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技工院校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
主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通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3.南通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7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印发
附件1
技工院校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优秀教师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优秀班主任 |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 6 | 2 | 2 |
南通技师学院 | 5 | 2 | 3 |
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 | 1 | 1 | 1 |
海安县技工学校 | 1 | 1 | 1 |
南通海陵技工学校 | 4 | 2 | 2 |
如皋市技工学校 | 2 | 1 | |
如皋市江海技工学校 | 1 | 1 | 1 |
合计 | 20 | 10 | 10 |
附件2
南通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申报称号种类: 学校: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籍贯 | 文化程度 | |||||
教龄 | 政治面貌 | 行政职务 | |||||
参加工作时间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个人简历 | |||||||
曾获主要荣誉 | |||||||
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 | |||||||
公示情况 |
起止时间: 地 点: 方 式: 有关意见: |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3
南通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请用Excel表格制作)
学校: 盖章 2015年 月 日
项目 | 内 容 | |||||
优秀教师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所任主要课程 | 学生考试合格率 |
合计 |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职务 | 备注 |
合计 | ||||||
优秀班 主任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班主任工作年限 | 所任班级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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